问题 | 大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应对暴力拆迁的措施。根据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将按照不同区域和建筑面积的要求获得货币补偿。对于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可以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单位必须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取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若市内区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足以下标准,拆迁人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货币补偿: 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00元; 房屋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00元; 房屋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0元; 房屋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800元。 一、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内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下列补贴标准的,拆迁人应增加面积给予货币补贴。 房屋特、一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35平方米计算; 房屋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 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 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的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房屋拆迁的补偿、补贴、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参照本通知自行制定。 二、面对暴力违法拆迁应该怎么办? 被拆迁人如果遭受到暴力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收集暴力拆迁的相关证据,如录像、录音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结语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但若市场评估价格不足特定标准,拆迁人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货币补偿。同时,针对不同区域和房屋类型,也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对于遭遇暴力拆迁的情况,被拆迁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拆迁人和建设单位都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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