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权继承权? |
释义 |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协商处理遗产分割,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父母的婚姻状况不影响其继承权。若其他继承人不允许结婚子女参与遗产分割,可通过起诉维权解决。 法律分析 一、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父母是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律规范对遗产法定继承分配的规定 《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在死亡之后,其子女不管是否已经结婚,由于亲子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故此是不会影响到及继承权的。也即对于农村很多地区来说,对于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的想法是错误的。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允许结婚的子女参与遗产分割,那么此时可以起诉维权。 结语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即使子女已婚,父母的继承权仍然存在。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允许已婚子女参与遗产分割,可以通过起诉维权来解决。在继承过程中,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或多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父母在死亡后,子女的婚姻状况不会影响其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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