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免租使用房产由出租房缴纳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而期间免收租金虽然在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出租人的最终目的还是获得租金,因此免收租金期间仍属于房产出租期,该房产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房产期间免收租金与房产无租使用的房产税纳税人都是产权所有人,税款实际承担者分别为产权所有人和无租使用单位或个人。因此,该商场在免租期间应由商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