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不能随意的减少,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所谓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因为资本过剩,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停滞,不利于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