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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现在的单位需要上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的手不见了,可以补一份吗?
释义
    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补一份。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女儿在单位工作了将近一年,合同订了两年,现在单位要终止合同,经济补偿,补一个月?谢谢你
    终止合同的补偿金的标准是: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单位现在被另一个单位收购了。现在新单位要求更换新单位的合同,其他同事已经签订了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公司给予了补偿,我不准备签订合同,我可以申请补偿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没有赔偿。但公司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我的宝宝现在已经18个月了,但我还在喂奶。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哺乳期的女性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该女性职工的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但是单位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是违法的
    一、单位不签合同算违法吗1、单位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在入职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怎么办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待遇的处理方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2、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3、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我离开了上一家公司,加入了现在的公司。但是以前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
    法律分析: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自己到新的单位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工作任务,并且公司并没有对此提出反对,实务中是允许到新单位上班的,但是要求员工的离职不会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到了工作进度、破坏了公司任务或者说是带走了公司的资源,以上情形造成的损害,需要劳动者和劳动者新入职的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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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