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
    1、触犯本罪的,一般可以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追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