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官出庭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出庭时注意的事项包括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设立法官通道的,应当走法官通道;严禁酒后出庭等。 2、《法官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出庭时注意事项 (一)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二)在进入法庭前必须更换好法官服或者法袍,并保持整洁和庄重,严禁着便装出庭;合议庭成员出庭的着装应当保持统一; (三)设立法官通道的,应当走法官通道; (四)一般在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入庭后进入法庭,但前述人员迟到、拒不到庭的除外; (五)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特别亲密的言行; (六)严禁酒后出庭。 二、法庭审判流程是这样的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采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锋相对,是整个审理中最精彩的部分.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民案).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 6、当庭宣判(很少这样)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敲法锤,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