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培训的期限是有服务期限制的?
释义
    《劳动合同法》对于哪些培训需要注意约定服务期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以及享受特殊待遇的人员。服务期通常为5年,并且在服务期协议中会约定违约数额。
    法律分析
    一、哪些培训要注意约定服务期期限
    以下三类人员必须签订服务期协议:
    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
    二是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
    三是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劳动合同法》对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培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中所指的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一般包括对员工实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例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又如,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等等。
    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是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但这种情况仍然不影响员工服务期的设定。
    二、服务期期限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限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当然实践中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约定。在服务期协议中一般都附有确定的违约数额。
    结语
    在劳动合同法的指导下,对于特殊培训人员和享受特殊待遇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一般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通常为5年。在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数额。合理约定服务期期限有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对于接受特殊待遇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与接受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有关人员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履约管理。协议各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3: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