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致歉信的内容如果是当事人在清醒状态下自愿做出,那么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一种证据。但是,其本身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兼顾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的内容,致歉信本身不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他不具备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综上所述,诽谤是以捏造事实为方法,目的是为了侮辱他人的人格尊严。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和打击的违法行为。诽谤者道歉是理所当然,至于行政责任这部分,公安机关应当会追究的,有道歉的前提,公安追究行政责任可能或者应当会从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