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
释义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一、年休假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首先,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关于工作时间的把握,并不是说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而是所有单位连续工作。 其次,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最后,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应支付工资报酬。具体的是,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病假多久取消年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可以取消年假,员工请假连续20天以上,但是单位未给予扣除工资的情况也可以取消年假。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或者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4个月以上的均取消年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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