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的时效一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同情况下,复核申请的时效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的时效如下: 1. 对于不服地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撤销决定、撤回起诉决定等,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 2. 对于不服地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 时效可能因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您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时效信息。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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