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诉讼离婚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一)离婚诉讼的目的是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夫妻关系破裂: (一)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 (四)一方因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五)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 (六)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 (七)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不同居,不可能和好;因感情不和,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分居一年以上,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二、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的概念如下:一般夫妻双方就离婚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即可称为诉讼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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