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同时需要提出补领户口本的书面申请,如果户主本人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无法本人亲自去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具体的手续就是由户主或者代办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办证中心提出补领申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