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医药费一般是谁出呢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谁出 1、由受害人自己垫付。 2、由保险公司垫付。 3、由事故基金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给别人帮忙受伤了医药费谁出 如果是无偿帮助别人受伤了,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帮助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被帮助的人明确拒绝接受帮助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帮助别人而导致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由被帮助人给予适当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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