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
释义 |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是由于员工的过错行为,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