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的内容有: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产权登记的条款。 7、税费负担的条款。 8、违约责任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