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的归属怎么判 |
释义 | 1、两周岁以下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亲与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就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和尊重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一、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 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 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 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 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 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 二、离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 1、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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