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社保和商业保险一样吗 |
释义 | 不一样。 有以下区别: 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前者出发点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以营利为目的,属社会福利性质;后者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和减少经济损失为前提,并根据投保额决定补偿额,纯属经济性质。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前者出发点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后者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生命的不同阶段,身体的不同部位,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前者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劳动的义务,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方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权利与义务基本对等;后者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寡,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权利和义务体现在金钱关系的对等上。 4.保障水准不同。前者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后者的保障水平完全以投保人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为标准。 5.立法范畴不同。前者属于社会立法范围;后者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6.管理不同。前者属于国家主办,属于行政管理体制;后者是金融企业,经营主体是专门经营保险业的法人,属于财政金融体制。 社保和商业保险有多少区别 (一)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则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自主投保。 (二)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三)特征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商业性保险具有自愿性、赔偿性和盈利性。 (四)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行政强制实施;商业保险费视险种、险情而定,由投保人承担。 (五)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职责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是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七)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金支付是根据投保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在职工资水平等条件,按规定付给,以保障最基本生活为前提;而商业保险金是按照签订的经济合同给付,只要符合投保条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八)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商业保险则由各级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到底要交社保好还是买商业保险好 从稳定性看社保比较靠谱,有国家政府做靠山,商业保险则还需要盈利,商业保险的使用和支付方式也没有社会保险方便。拿社保卡看病可以实时结算,商业保险则不可以实时结算,购买商业保险还有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某些情况下,不予理赔。此外患有某些疾病不能承保或者承保费率很高。社保有着比商保更加好的安全性,义务性和性价比,商保保障的范围可能更多,保障额度也更高,但价格也会更高。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不是对立的,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退休工资一样吗 法律咨询解答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退休工资一样,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保退休工资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延伸知识】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或者医保卡、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表等。个人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用,或者直接在官方网站或者APP上缴纳。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会一起拿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会一起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会一起拿吗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会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会要求赔偿的。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商业险按保险合同的保额赔付,工伤险按《工伤保险条例》赔付,医疗期内的工资,商业险保证不了,但工伤险会。医疗费实报实销,二者能互补但不能互相替代。 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会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会一起拿吗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符合条件的话是会同时领取两份保险赔偿的,但要成功领取它们必须要符合相关条件。 劳动者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有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一起拿的可能,这时会来优律师网找律师帮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会一起拿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相关内容:人身损害和工伤会兼得吗 一、人身损害和工伤会兼得吗 一定情形下,人身损害和工伤会兼得。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会与人身损害赔偿兼得,但工伤不再赔偿医疗部分; 并非第三人侵权的,不可兼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二、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百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度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以上就是对“人身损害和工伤会兼得吗”所进行的解答,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会与人身损害赔偿兼得,但工伤不再赔偿医疗部分; 并非第三人侵权的,不可兼得。 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优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人身损害和工伤会兼得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社保可以和养老保险同时交吗 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不能同时交。就算在异地,由于目前没有全国联网因此从操作层面来说可以同时交,但是以后退休时也只能领一份养老金,要退其中一份重复缴费部分。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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