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必须要用社保局的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社保局需要备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一、居委会如何开居住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二、原单位交了社保新单位还交吗 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员工离职以后,只要当月的工资的是在原单位计发的,当月的社保也应该由原单位缴纳,即使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员工到了新单位以后,只要是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的,过去主要是指在同一个地市,现在主要是指在同一个省的范围,新单位都要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的增员,那么在员工发工资时,就可以扣缴当月的社保费用。 三、劳动合同备案在哪里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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