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胎有补助奖励吗 |
释义 | 生育三胎的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奖励,具体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来说,生三胎的补贴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不同地区补助的标准不一样。部分地区有三胎奖励比如四川攀枝花奖励500元/月,甘肃临泽奖励10000元/年; 2、一次性补贴。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50%的标准进行补助,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百分之二十五的标准进行补助; 3、医疗费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医疗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 4、部分试点地区的三胎父母可以享受育儿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即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三胎产假的规定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北京、上海产假是158天,广东是178天。有些地区还新增了奖励产假的规定。如广东省三胎优惠政策就有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提交给公司人事经批准后工资按病假发放; 3、产前假,按工资8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经公司批准可以产前两个半月开始休; 4、哺乳假,6个半月按公司8成发,若再延长按7成发; 5、育儿假,宝宝在三周岁以内,北京、上海地区育儿假5天,广东育儿假1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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