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买时,我是否可以跟卖家就房屋维修责任进行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对房屋的维修责任,但协商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合同订立前,当事人有权协商约定合同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五十三条: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物权法》第五十六条:不动产的权利人有权对不动产进行升级改造、维修、修缮等,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可以就房屋维修责任进行协商,但协商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对房屋的维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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