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破产时,清算顺序一般为:1、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2、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3、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因此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具备到期还款能力,以免企业破产造成损失。 一、公司的破产清算可以按什么顺序进行 企业破产清算时应首先偿还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位为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为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要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的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