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作物田间鉴定程序 |
释义 | 本文旨在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以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管理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需鉴定地块的农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纠纷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的。 法律分析 一、申请作物田间鉴定程序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三)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什么情况下管理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一)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 (二)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三)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 (四)纠纷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的; 三、审查现场鉴定有那些条件 (一)种子纠纷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田间现场鉴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田间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1、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农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校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 2、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3、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申请农作物种子田间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者必须是种子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并且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资格。其次,申请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过引种试验,且申请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能力,能够对申请的种子进行纯度和发芽率的检测。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拟申请的农作物种类、生产区域、生产规模、生产技术等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文件、图片等证明材料。最后,申请者还需要提交符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测报告和种子样品。综上所述,申请农作物种子田间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生物安全法(2020-10-17)\t第四条\t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12-18)\t第十七条\t施药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证人畜安全,减少杀伤有益生物。 使用航空器施药时,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进行调查设计,做好地面准备工作;林业、民航、气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保证作业质量。 中医药法(2016-12-25)\t第二十五条\t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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