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首先,应当提出书面的请求,并说明目的;其次,公司应当在股东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风险提示:若公司拒绝查询或者逾期不作出答复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会计账簿的查阅。最终由法院判断查阅账簿的合理性并作出判决。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向我们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