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迁户口需要出生证明。 具体说明如下: 1、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父母双方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孩子报户口的时候会将出生证明的副联撕下,然后提交给派出所,存档于派出所内。 2、在孩子报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如果户口本上的时间和出生证上的时间有出入的话,需要重新调整,调整好了之后,派出所会发放户口本,而出生证明副联会被撕下,存档于派出所内。 迁户口的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