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的最长审理时间是多少? |
释义 | 劳动仲裁最久审理多长时间以及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起诉期限是本文的主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应在45天内结束,复杂案件最长延期15天。不服仲裁结果的起诉期限法律未明确规定,但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天内申请撤销裁决,非终局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最久审理多长时间 1、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起诉期限法律未明确规定。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非终局裁决: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结语 劳动仲裁最久审理时间为45天,复杂案件最长延期15天。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裁决应在45天内结束,延期不超过15天。若逾期未裁决,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30天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非终局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定劳动争议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如追索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对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裁决书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六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