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大病医疗保险大病界定 |
释义 |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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