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交的医保有多少钱到个人账户? |
释义 | 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1.在职职工: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500元(原1500元)。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0%(原44岁以下65%,44岁以上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75%(原44岁以下60%,44岁以上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70%(原44岁以下50%,44岁以上60%)。 2.退休人员: (1)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300元(原700元)。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5%(原小于69岁80%,70岁以上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0%(原小于69岁75%,70岁以上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75%(原小于69岁70%,70岁以上75%)。 (2)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200元(原300元)。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0%。(保持不变)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2022年7月1日起,分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