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遗嘱是否无权继承遗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遗产继承者想独占遗产,伪造遗嘱的,伪造遗嘱的当事人是否还享有遗产继承权?答案是丧失了继承权,无法再继续参与遗产的分配。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本来没有遗嘱,其中一个继承人制作假遗嘱,将被继承人的遗产指定制作假遗嘱的继承人继承的,如果确定遗嘱中被继承人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那么伪造遗嘱的继承人失去继承权,无权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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