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如何辩护呢 |
释义 | 诈骗案的刑事辩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调查取证工作在诈骗案中的困难性;其次,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我们需要提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观点,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诈骗犯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在本案中不属于主犯;被告人参与案件也是事出有因,与一般纯粹的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不同,受害人本身的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被告人犯罪情节较 法律分析 诈骗案的刑事辩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调查取证工作在诈骗案中的困难性;其次,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我们需要提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观点,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诈骗犯罪辩护要点有: 1.被告人在本案中不属于主犯; 2.被告人参与案件也是事出有因,与一般纯粹的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不同,受害人本身的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 3.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 4.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等。 二、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诈骗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诈骗案需要侦查多久 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两个月左右,若是案情比较复杂,但是在侦查期间并没有限制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此类诈骗类型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是不会受到期限的限制的。对于其他普通类型的诈骗案件,必须要尽快侦破。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两个月左右,金额越大越早处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确实被骗了,就可以立案了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一般应在接到报案的七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应该立案。但是诈骗案件有时候介定较为模糊,可能要先进行案前调查,视情节复杂与否,所以你还是找一下刑警队崔办一下较好,或许有你没有提供完全的证据,不要弄得太复杂。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其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赔偿情况以及是否有立功表现等因素,对其判处缓刑。缓刑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犯罪分子认罪悔罪、且无再犯罪的危险等。因此,缓刑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之,诈骗罪可以判缓刑,但缓刑的适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 结语 诈骗案的刑事辩护需要重视调查取证和提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观点。同时,诈骗罪可以判缓刑,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两个月左右,但案情复杂时侦查工作不会受到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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