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二.婚前财产不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三.婚前 同居的财产 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 财产如何分割 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 办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 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 同居财产分割 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