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公证。只要公民在立遗赠扶养协议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立遗赠扶养协议的行为是遗赠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有效的,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受遗赠人,所以遗赠扶养协议即使不公证也不会影响其效力。 一、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并存的时候,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结合的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扶养遗赠人的义务,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而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以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生前对于继承人或遗赠人一般也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即使是附义务的遗托,其义务也不能与遗赠扶养人的义务相抗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具有遗嘱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二、遗嘱与遗赠协议优先性是什么 遗赠协议的优先性高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同时立遗嘱的,继承开始后有冲突的,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扶养协议冲突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冲突的,按遗赠协议和遗嘱处理。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签订协议,扶养人按照协议承担公民生养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 三、遗嘱上怎么写第一继承人 遗嘱上写第一继承人直接写清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基本的信息即可,按照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凡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