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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继承发生的一般条件
释义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发生的条件为: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因主客观原因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按照该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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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