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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继承发生的一般条件
释义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发生的条件为: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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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