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信阳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八条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按下列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二、信阳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