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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
释义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后什么时候算清产
    如果债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生效日期,应当自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但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和成为新债权人的第三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原债权人和成为新债权人的第三人,并不能约束债务人,对债务人而言,自转让通知到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离婚后还可以后悔吗
    债权转让离婚后不可以反悔。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并且除经受让人同意的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合同在民法典上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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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