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小型食品公司注册条件有: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