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父母赠与的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给个人子女的,则不算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财产也算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只属于一方。 法律分析 1、夫妻结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2、然而,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给特定子女的,那么这些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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