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在食品制造或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道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将会受到徒刑和罚款的处罚。如果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威胁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如果导致人死亡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将会受到重刑甚至死刑的惩罚。 法律分析 在生产、销售食品时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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