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职能的特点: (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到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 (2)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 (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 (4)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