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不能直接解除,法律要求我们给予劳动者改正的机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 一、不接受公司调岗的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 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企业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非本人同意企业不可以调换岗位,除非劳动者本人无法胜任此岗位,除此之外企业调换劳动者岗位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赔偿金。 二、因末位淘汰被辞退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且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末尾淘汰制度中处以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因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26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法26条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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