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个罪吗?如不是,有什么区别?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是同一个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客体和处罚情形这三个方面:一、主体的不同: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客体的不同: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处罚情形的不同: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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