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行合同,其解决方式为:当事人需要即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能选择协商延迟合同的履行或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违约情况能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因为主管部门的文件到合同不能履行吗? 1,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2,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可以重新协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三、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一)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当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其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仍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当事人存在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补贴资助、税费减免或者他人资助、债务减免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认定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等案件事实的参考因素。 你好,赵律师!现在还在合同期内,请问目前的疫情是不可抗力的,不需要履行合同,对吧? 法律分析:疫情从性质上讲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活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一方利在处理相关民商纠纷中,坚持事实求实原则,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公司员工因劳动纠纷罢工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地震、火灾等客观因素,国外将罢工也算作不可抗力,至于普通的劳动纠纷还达不到影响社会秩序,所以不构成不可抗力。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说公司员工因劳动纠纷罢工就构成不可抗力,理论界普遍认为罢工要达到影响社会秩序,比如生产、治安等性质严重的罢工,在中国的实务中不可能出现以工人罢工做为不可抗力的,(因为我国不存在罢工,顶多称个群体事件)。所以从法律上讲你这个不属于不可抗力,建议你可以与你的合同相对方尽量协商和解处理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样,不至于形成新法施行,劳动者都需要跟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避免劳动关系发生大的波动。 劳动合同怎么履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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