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根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一、空置房物业费可享受七折优惠,但是必须符合以下6个条件: 1、买房人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没有装修、没有居住、没有使用房屋。 2、房屋属于新建的普通住宅,因为二手房和非普通住宅不可以享受物业费七折的优惠。 3、房屋处于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并且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还没有成立。 4、假如业主在前期的物业管理期间,没有装修入住,业主需要提前使用书面报告的形式告诉物业公司。 5、物业费七折的优惠时间期限是交房后的24个月以内,如果超出24个月的话,需要由买房人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6、只有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享受这个优惠,其他物业收费项目不能享受这个优惠。 二、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 1、房屋如果空置,物业费可享受7折优惠,但是不能拒绝缴纳物业费。 2、房屋如果空置了5个月,或者是业主有断断续续的居住,那么物业费不可以打折。 3、房屋空置了几个月,就可以享受几个月的物业费七折优惠 三、房主去世了物业费还收吗 1、业主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继承该不动产。继承人需要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卖房。 2、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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