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调休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法》关于加班调休的规定, 1、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法定节日不可以调休。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的,不得调休。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的,不得调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