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避的种类 |
释义 | 回避的种类: 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指具有法定回避理由之一的有关人员主动地提出回避; 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当事人回避; 3、指定回避:指定回避的前提是,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就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而言,决定权在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或者负责的相关机构,本人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是提出请求,而无权决定回避的最终适用; (1)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当事人回避的,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当事人回避; (2)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检察人员、检察长等),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3)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法院院长等),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 1、审判人员; 2、检察人员; 3、侦查人员; 4、书记员; 5、翻译人; 6、鉴定人等。 综上所述,回避的种类有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指具有法定回避理由之一的有关人员主动地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当事人回避;指定回避:指定回避的前提是,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就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而言,决定权在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或者负责的相关机构,本人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是提出请求,而无权决定回避的最终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