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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局监管不力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房产局监管不力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产局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房产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产局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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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