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货款逾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进行非诉讼法定追偿。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讨债,申请强制执行对不还债的,只要有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选择起诉。借据、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凭证可以使用,不得涂改、复制。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无还款日期的,自首次追偿之日起三年内,可以随时要求还款。法院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恶意违约的债务人也可以被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