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款 |
释义 | 2017年重庆市用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按核定土地总面积计算,不分土地类型和面积,每亩1.8万元;安置补助按农业人口转非安置人数计算,每农业人口转非安置补助标准为3.8万元;附着物补偿费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的总土地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定额补偿为每亩2.2万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地上构筑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主 法律分析 2017年重庆市用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款。土地补偿费每亩1.8万元,不分土地类型和面积,按核定土地总面积计算。 安置补助按农业人口转非安置人数计算,每农业人口转非安置补助标准为3.8万元。(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筑物的补偿(附件)。 农村住房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苗木和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的总土地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定额补偿为每亩2.2万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地上构筑物(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主城区人民政府制定。二是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制定具体政策,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市人民政府备案。三。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3年1月1日前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四、市国土资源和住房局负责本通知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组成。土地补偿费是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是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损毁而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的附着物向业主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 土地使用者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补偿。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梳理,我们可以了解重庆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和具体补偿费用。虽然各地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制定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 拓展延伸 重庆土地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根据《重庆市土地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等别相对应当给予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按照土地等别相对应当给予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因此,重庆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等别相对应当给予的补偿标准进行拟定和下达的。 结语 重庆市2017年征地拆迁的补偿款标准已公布,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8万元计算,不分土地类型和面积,安置补助按农业人口转非安置人数计算,每农业人口转非安置补助标准为3.8万元。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标准也在文中详细说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住房局负责本通知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若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律师在线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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