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药店买药范围是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是报销百分之八十的,具体如下: 1、如果药品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范围之内,参保人员可以到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2、但是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则由参保人员自行负担。 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及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学生及儿童:18万元以下医疗费; 2、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百分之五十,学生及儿童:百分之五十五; 3、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百分之六十; 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百分之六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